8月29日上午,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,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實施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。
第四,強化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,定期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情況,結果也要向社會公布,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,落實排污企業單位的主體責任。同時,健全舉報制度,推動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。加強執法監察能力,特別是增強基層一線的執法力量,提升一線人員的素質,提高執法水平,要利用好科技的優勢,推動自動在線監測,推動無人機巡視監測,建設環保大數據平臺,研究利用新的技術開展流域的水環境監測預警。
(來源:中國環境報)